母親的哭訴,哥哥的逼迫,像兩座大山,壓得張悅喘不過氣來。
一邊是丈夫划下的底線,一邊是原生家庭的親情綁架。
她內心的天平,在劇烈的掙扎後,開始傾斜。
她想,或許,就像哥哥說的,只是暫時拿來用一下,以後再還回去,林帆應該不會發現的。
這個念頭一旦產生,便瘋狂地滋長。
晚上,我沖完涼,準備回書房。
路過主臥門口時,我看到虛掩的門縫裡,張悅正背對著我,鬼鬼祟祟地在翻我的西裝外套。
那是昨天我換下來的,錢包還在口袋裡。
我的腳步,頓住了。
我就站在那片陰影里,靜靜地看著她。
看著她掏出我的錢包,看著她顫抖著手,從夾層里拿出那張我從未動用過的備用銀行卡。
我就站在臥室門口的陰影里,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客廳的夜燈投來微弱的光,勾勒出張悅慌亂的側影。
她找到了那張卡,攥在手心,手抖得厲害。
她做賊心虛地長舒一口氣,一轉身,猛地對上了我的眼睛。
四目相對。
空氣在這一刻凝固。
「啊!」
她嚇得失聲尖叫,手一松,那張銀行卡掉在了木地板上,發出清脆的一聲響。
她的臉瞬間慘白如紙,嘴唇哆嗦著,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只是用一種極度驚恐的眼神看著我。
「我……我不是……我只是想……」她語無倫次地試圖解釋。
我沒有理會她的辯解。
我緩緩走過去,彎腰,撿起了地上的那張卡。
我的表情平靜得可怕,沒有憤怒,沒有咆哮,只有一片死寂。
我看著她,一字一頓地問:「為了他們,你連偷都做得出來。」
這不是疑問句,是陳述句。
張悅渾身一顫,眼淚瞬間涌了出來,她瘋狂地搖頭。
「不是的,林帆,你聽我解釋,我只是想……」
我沒興趣聽。
我拿出自己的手機,當著她的面,打開了手機銀行。
輸入卡號,輸入密碼,查詢餘額。
然後,我把卡里所有的錢,一分不剩,全部轉到了我的另一個主帳戶上。
操作完成後,我從茶几的果盤裡拿起一把剪刀。
「咔嚓!」
一聲脆響。
那張承載著我母親心意的銀行卡,在我手中,被剪成了兩半。
我鬆開手,兩片塑料碎片落在她腳邊。
做完這一切,我甚至沒有再看她一眼。
張悅徹底崩潰了。
她「噗通」一聲跪倒在地,抱住我的腿,歇斯底里地哭喊。
「林帆,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你原諒我這一次,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
她的哭聲撕心裂肺,充滿了悔恨與恐懼。
被背叛的傷口,在這一刻,徹底化為了堅硬的疤。
我低頭,俯視著這個我曾經深愛過的女人,用一種近乎宣判的語氣,平靜地吐出五個字。
「我們,離婚吧。」
這是我第一次提離婚。
這三個字,像一道天雷,狠狠劈在了張悅的頭頂。
她瞬間停止了哭泣,難以置信地抬起頭,整個人都懵了。
她顯然沒想到,一次「未遂的偷竊」,會引發如此嚴重的後果。
我沒有給她任何反應的時間。
我撥開她的手,轉身走進書房,拿出早已準備好的行李箱。
我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衣服,書籍,個人用品。
我的動作不疾不徐,條理分明,態度堅決得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
這個家,我一秒鐘也不想再待下去了。
那個女人,我也一眼都不想再看到了。
張悅癱坐在地上,看著我冷靜收拾行李的背影,終於意識到我不是在開玩笑。
巨大的恐慌攫住了她。
她連滾帶爬地衝過來,從背後死死抱住我。
「不!林帆,我不離婚!我不同意離婚!」
她語無倫次地哭訴著,試圖用最後的力氣挽回。
「都是我的錯,你打我,罵我,怎麼樣都行,就是別離婚好不好?我們還有感情的……」
我停下手中的動作,沒有回頭。
「放手。」
她不肯。
我只好用力掰開她的手指,一根,一根。
然後,我拉上行李箱的拉鏈,站起身,看著她。
「感情?在你決定偷我卡的那一刻,就沒了。」
說完,我拉著箱子,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這個家。
我沒有去酒店,而是直接去了我婚前名下另一套一直空置的小公寓。
第二天,張悅的電話、微信轟炸而來,我一概不理,全部拉黑。
她這才真的慌了神,哭著打電話回了娘家,把我要離婚的消息告訴了岳母和張偉。
電話那頭,岳母和張偉一聽,也全都傻了。
他們一直以為我就是個可以隨意拿捏的軟柿子,最多鬧鬧脾氣,哄一哄,給個台階也就下了。
離婚?這是他們從未設想過的局面。
如果離了婚,張偉那三十萬首付徹底沒了著落,房子買不成,定金打水漂。
更重要的是,他們家就失去了一個源源不斷的「提款機」。
這下,輪到他們害怕了。
隔了一天,我的公寓門鈴響了。
我打開門,看到了無比戲劇性的一幕。
岳母、張偉、張悅,三個人,像三根木樁一樣戳在門口。
張偉和岳母的手裡,竟然還提著水果和牛奶,臉上堆著我從未見過的、極其不自然的僵硬笑容。
「林帆啊,你看你,怎麼還真生氣了,搬出來住了。」岳母率先開口,語氣親切得令人作嘔。
張偉也趕緊接話:「是啊妹夫,前兩天是哥不對,哥跟你開玩笑呢!你別往心裡去,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他們一唱一和,演著虛偽的戲碼,張悅則站在後面,紅著眼睛,怯生生地看著我。
我沒有讓他們進門,只是靠在門邊,冷眼看著他們拙劣的表演。
等他們說完了,我才慢悠悠地開口。
但說的,不是原諒。
而是算帳。
「不用演了。」我打斷了岳母還想繼續的勸說,「既然今天你們都在,那我們就把帳算一算。」
我轉身回屋,拿出了一個帳本。
那是我多年來記下的,每一筆給他們家的錢。
我翻開帳本,當著他們三人的面,一筆,一筆,清清楚楚地念了出來。
「結婚彩禮八萬八,你們一分沒陪嫁,全給張偉拿去還了賭債。」
「婚後第二年,張偉買車,我出二十萬。」
「岳母每年生日、過節,紅包、禮物,五年下來,不下五萬。」
「張偉做生意虧本,我填了兩次窟窿,一次三萬,一次五萬。」
「還有張悅每個月補貼娘家的三千塊,五年,十八萬。」
我每念一筆,他們三人的臉色就難看一分。
念到最後,岳母的臉已經由紅轉白,由白轉青。
我合上帳本,看著他們。
「零零總總加起來,這些年,我貼進去的錢,早就超過了五十萬。你們現在還覺得,我要你們那三十萬,過分嗎?」
張偉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岳母的眼神開始躲閃。
我看著他們震驚又難堪的表情,拋出了最後一記重磅炸彈。
「另外,有件事,張悅可能沒告訴你們。」
我頓了頓,目光掃過他們三張煞白的臉,清晰地說道。
「我們之前住的那套房子,是我的婚前全款房。房本上,從始至終,都只有我林帆一個人的名字。」
這話一出,空氣仿佛凝固了。
岳母和張偉臉上那虛偽的笑容,像是劣質的石膏面具,瞬間僵住,然後寸寸龜裂。
張悅也徹底懵了。
她一直以為,那套她住了五年的房子,理所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她可以依仗的最後退路。
「不可能!」張偉第一個反應過來,他不信,或者說是不願相信。
他一把推開我,衝進我身後的公寓,似乎想在我這裡找出房本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