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爾(左一)在新聞發布會上播放陳泳蒨被寶馬汽車撞的視頻,左二起為陳奕潔和蔡美發。(劉黃來攝)
(檳城7日訊)2023年寶馬司機撞死豆漿水女小販案件,法庭已於今年10月31日下判,28歲被告王成新(譯音)無罪釋放。
行動黨日落洞國會議員雷爾今日在檳州行動黨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說,被告在未被傳召進行辯護的情況下,已獲判無罪並被釋放。
他說,主控官已針對此案提出上訴,林文明律師將以旁聽律師身份繼續跟進此案,死者家屬同時也尋求他的援助。

死者陳泳蒨。(檔案照)

被告王成新獲無罪釋放。(檔案照)
他強調尊重法庭判決,但要求總檢察署委派資深的副檢察司負責此案的上訴。可以的話,他希望由檳州檢察署主任親自處理這起案件。
「這是一宗導致一條生命逝去的交通意外,有記錄事發過程的視頻為證,司機依然無罪獲釋,死者的丈夫對此感到震驚和失望。」

林文明將以旁聽律師身份繼續跟進案件的上訴。(劉黃來攝)
林文明:法庭本月15日處理上訴
林文明說,主控官已就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目前定於本月16日開庭處理此事。
他說,案件下判後,有不少親友詢問死者陳泳蒨的丈夫蔡美發,關於此案的進展。
「避免引起二度傷害,蔡美發希望召開新聞發布會,告訴大家有關進展,不要讓他再提起傷心事。」
出席者尚有律師陳奕潔。
案件發生於2023年4月
死者陳泳蒨是於2023年4月8日早上10時許獨自駕摩托車,取道丹絨武雅駱葆亨路回家時,遭寶馬汽車從後撞死。車禍後,死者家屬和司機等在交警面前發生激烈的爭執和毆鬥。
蔡美發(59歲)和兒子蔡崇敏(38歲,譯音)於2023年5月19日在刑事法典160條文(糾眾毆鬥)的罪名下被控上庭;兩人於2024年5月6日被判獲釋不代表無罪(DNAA)。寶馬司機王成新和其父母也於2023年6月6日,在相同條文下被控。

事發後,死者家屬與司機起爭執和衝突。(檔案照)

案發現場旁的住家閉路電視,拍下陳泳蒨被寶馬汽車撞及的過程。(檔案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