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蔡氏與丈夫林氏於2023年被帶上法庭。(檔案照)
(古晉29日訊)一對曾經照顧4歲男童鄭偉傑的保姆夫婦,因在照顧期間虐待男童致死並棄屍河中,今日在高庭承認較輕的替代控狀,各被判處15年監禁,刑期從2022年3月16日被捕日算起。
通過律師申請改控
被告蔡氏(36歲)與丈夫林氏(51歲)原本面對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但在控方傳召15名證人供證後,兩名被告通過律師申請改控。
控方同意以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誤殺之蓄意致死),並與第34條文(共同意圖)同讀的替代控狀提控,兩人隨即認罪。
主控官指出,304(a)條文的最高刑罰為監禁30年及罰款。主控在求刑時強調,死者年僅4歲,生前遭到長期毆打,傷痕累累,被告濫用家長的信任,罪行極其惡劣,必須判以長期監禁以示警惕。
刑期從被捕當日算起
高庭法官倫納德大衛在判刑時表示,案件涉及無辜幼童,社會公憤極大,即便被告認罪,法院仍必須彰顯法律的威嚴。他最終各判兩名被告監禁15年,並從兩人被捕當日(2022年3月16日)起計算刑期。
案情顯示,死者鄭偉傑是親母張家慧(譯音)與其男友的兒子。2022年2月21日,因母親懷孕不適及父親車禍受傷,男童被交由兩名被告暫時代為照顧。然而,兩人卻多次因孩子大小便在房內而拳打腳踢,並以皮帶、水勺及水管等器物毆打,導致孩子全身淤青。
2022年3月5日清晨,林國良發現男童在前一晚被毆打後已無反應並死亡。兩人驚惶之下未報警,反於翌日以白布及塑料袋包裹屍體,放入保麗龍箱後,駕車前往青山岩碼頭棄屍河中,再謊稱男童失蹤。
警方接獲投報後展開調查,並於同年3月16日逮捕兩名被告,但至今仍未尋獲男童遺體及盛裝遺體的保麗龍箱。
第一被告蔡氏由律師林作律代表,第二被告林氏則由律師範宜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