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以10萬元代價,買斷爺奶的贍養費,十幾年後又被奶奶給告了!
我三叔把我爸給告了,確切地說,是替我奶奶告了。
告他不贍養老人,說他十幾年都沒管過老人了,要求他支付奶奶這些年和以後的贍養費。
我爸說,他付過贍養費了,早在十五年前,就以10萬元的代價,把爺爺奶奶的贍養費「買斷」了!
我爸兄弟三個,俗話說:「大的稀罕,小的嬌,最苦就是半山腰!」
我爸就是那個「半山腰」,上有一個哥哥,下有一個弟弟,大伯從小身體不好,三叔從小就嘴甜。
爺爺奶奶偏疼大伯,對三叔也是真心喜愛,就不待見我爸。
大伯活到20幾歲就去世了,為了給大伯看病,家裡是常年沒有錢。
我爸只讀了小學,爺爺奶奶就不讓他讀書了,說他不是讀書的料。我爸17歲就外出打工,掙錢的錢都被爺奶拿走了,說給他存著蓋房子。

我三叔初中讀了5年,高中讀了4年,最後和一個女同學戀愛,女孩懷孕了她家人找上門來,倆人匆忙結婚了,才沒再讀書。
當時我爸在外面打工,爺奶用他打工的錢蓋了兩層小樓,說是給他的。
三叔結婚,那樓就成了三叔的,爺奶說再掙錢蓋房子,可錢都讓他們拿走了,房子也沒有了。
我爸因為家裡沒房子,相親幾次都沒成,女方一提到要有新房,爺奶就說有老院,老院的房子是給我爸的。
後來我爸在打工的時候認識了我媽,我媽看上我爸踏實能幹,不嫌棄他沒房子,願意嫁給他。
我爸興沖沖地跟爺奶說,他要結婚了,讓爺奶他這些年打工的錢給他,他給我媽彩禮,準備婚禮。
奶奶說:什麼錢,我沒錢,一分錢沒有!我爸當時也急了,說之前我掙得錢,你們說蓋樓用了,那樓又給三弟了!
再後來我掙得錢你們說給我存著,等我結婚用。我今年都28歲了,打工十年了,掙得錢你們都拿走了,現在我要結婚,你當時說給我存著的,怎麼都沒有了?
爺奶就一口咬定他們沒錢,你要結婚自己想辦法,不能結就算了!
我媽也沒嫌棄,我爸就收拾了一下老院的偏房,彩禮沒有,三金也沒有,就這樣結婚了。
婚後我爺奶就跟他們分家:家裡的東西都是他們的,沒有我爸媽的,以後我爸還得把掙得錢都交給他們保管,花錢再跟他們要!
我爸說,我結婚那麼大的事,跟你要我的錢你都不給,還把錢給你們,我再要你們給?
奶奶說:有吃有喝花啥錢,你就是不會過日子,得把錢給我!
我爸說不給,她就趕他們走:說這是他們的房子,讓我爸滾!
我爸媽出門打工,後來我媽懷孕了,不能再幹活。我爸只好帶著我媽回來,結果連偏房也進不去了。
我奶奶說,你把掙得錢都給我,我就讓你們住,不給我錢,連院門也不能進!
我爸求她很久,還找了本家說和,說給他們錢,那也不行,就是一句話:必須把錢都交給她才能住!
後來是我爸的親叔叔看不過去,他家裡有一套閒置的房子讓給我爸媽住,為這事,我奶奶跑去跟他們吵架,結果我爸的嬸嬸比她厲害得多,她又不占理,被罵得臉紅耳赤。
我三叔自從結婚後是也不種地,也不出門打工,就和三嬸在家什麼都不幹,我奶奶天天跑去他院裡給他們做飯,沒錢了就跟我爺爺奶奶要。
我爸沒結婚前掙得錢都貼補給他了,我三叔嘴甜,一邊花著我爸掙的錢,一邊說我爸媽不孝順,不知道在家照顧老人!
我三叔不掙錢,我爺爺奶奶靠種地那點錢,不夠他一家花銷的。就讓我爺奶跟我爸媽要贍養費。
那時我爸在縣城的工地上幹活,因為我剛出生,父母又不幫襯他,他也不敢走遠。

我奶奶上門就說要我爸一個月給他們2000塊錢贍養費,那時候我爸早出晚歸,一天才掙100塊錢,不幹活就沒有錢。
我爸不同意,說以前掙得錢都讓你們花了,我得先顧我的小家,平時給他們點零花錢就行了,我奶奶不同意,天天上門鬧,攔著我爸不讓他出門。
我爸媽被她纏的受不了,最後經人說和,每個月給他們500塊錢。
我小的時候奶奶沒看過我一次,我媽自己帶著我,後來我大些了,又有了我弟弟。
我六歲那年,舅舅在縣城開了一家工廠,讓我爸媽都過去幫忙。
我舅舅給我家租了一個小院子,我外婆來幫著看我弟弟,我媽給工廠里買菜做飯。
剛住了半年,我奶奶又上門了,讓我爸媽在我舅舅的廠子裡給三叔三嬸找份工作,給他們找個房子讓我三叔家的兒子也到縣城上學。
我爸說他做不到,自己也是給親戚打工,我奶奶就罵他白眼狼,只顧自己好過,不管兄弟死活!
我爸知道我三叔的德行,不想給我舅找麻煩。後來不知道三叔給我爺爺奶奶說了什麼,他們說要我爸一次性拿出10萬塊錢,以後的贍養費就不用我爸媽拿了!
我爸當然不同意,他們又開始鬧,我媽說,不如花錢買個清凈吧!就算明知道錢是給你弟弟的,咱們也認了!
我爸說自己也沒那麼多錢,我媽就找我舅舅,跟爺爺奶奶立下字據,找了中間人,說好一次性給我爺爺奶奶10萬塊錢,以後不再管他們。
後來聽說三叔拿那個錢去市區租了房子,一家三口都搬到市區去住了。
我爸媽一開始在舅舅家的工廠打工,後來舅舅擴大規模,又在市區開了一家工廠,縣城的這個工廠就交給了我家。
每年過年,爸爸都會帶著我們去看望爺爺奶奶,他們也沒給過他好臉色,整天說三叔多好,多有本事,等等。
幾年前,爺爺去世了,當時是我爸出錢辦的喪事,我三叔說沒錢。
幾個月前,我三叔給我爸打電話,說我奶奶生病了,要我爸爸把我奶奶接回來看病。
我爸說,我有證人也有字據,父母那裡我拿過錢了,後來父親去世,你說沒錢我也出了,母親的事就是你的事了,我給你轉點錢錢,你自己看著照顧吧!
結果,我三叔就把我爸給告了!說他不贍養老人,母親生病也不管,要求他支付我奶奶的贍養費!
我們一家都覺得很不公平,我爸說他也盡了自己的責任,如果我三叔不太過分,他打算每月給我奶奶1000塊錢贍養費。
但如果他非要我們再和上次一樣拿很多錢,那他就一點都不管了!大家說我爸這樣做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