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溪大年29日訊)2歲女童由20多歲保母照顧期間,身體35%面積遭開水燙傷,父親接孩子時,驚見皮膚已經「熟透」,緊急送院治療,進行了植皮手術,留醫逾月。
2歲女童是於8月4日在麗雅花園,由保母照顧時被燙傷。
瓜拉姆拉縣警區主任漢嚴助理總監指出,涉案保母於8月24日在2001年兒童法令31(1)條文下被控,但不認罪,獲准以2000令吉保釋。

女童被送入加護病房,之後轉到普通病房留醫了一個月。(取自《Kosmo!》)
該案件於今日過堂,以向法庭提交醫藥報告,但據了解,醫藥報告尚未完成。
早前《Kosmo!》報導,女童父親尤索夫(31歲,汽車裝飾業者)指出,醫生診斷女兒被燒傷面積達35%,需進行2次手術,包括植皮手術以覆蓋大面積傷口。
他說,當天早上10時,接到妻子來電告知女兒瑪雅被開水燙傷時才獲悉此事。
「起初我以為沒那麼嚴重,當看到女兒時,我被嚇了一跳,從背部肩膀至小腿都被燙傷。」
「當我抱起女兒時,腰部的皮膚已經『熟了』,貼在我的手上。我馬上送她到亞羅士打蘇丹後峇希雅醫院治療。」
他說,女兒情況危急被送入加護病房,之後轉到普通病房留醫了一個月。
他說,女兒因心理創傷及傷口疼痛一直哭泣,尤其是在穿衣服時感到極度不適。
「我曾問她當天發生了什麼事,但她顯得驚恐,不願回憶,至今都未告訴我們事情經過。」
他補充,被燙傷的是次女,3歲長女當時也由該名保母照顧。
「當我問起長女時,她只說『妹妹遭開水燙傷』,畢竟還小,無法清楚表達整個過程。」
保母被指說法不一
尤索夫說,兩女兒由20多歲保母照顧了一年,不曾受傷,但在一個月前得知,保母曾數次將孩子獨自留在家裡。
「自保母母親去世後,她開始經營叻沙生意。之後我幾次去接孩子時都發現她不在家。當時我其實已經決定不再送孩子給她照顧。」
「但她向我求情,說這是她唯一的收入來源,她還同時照顧另一名嬰兒。這名保母本身沒有孩子。」
尤索夫說,最令他失望的是,至今仍未從保母口中獲得任何合理的解釋。
「她一開始說孩子是被熱水壺裡的水燙傷,後來又對警方聲稱孩子跌入放在地上的熱水鍋。」
「她的說法不一,也未對我們道歉,甚至把我從WhatsApp拉黑。」
他直言,即便保母被判入獄,女兒所遭受的心理陰影和傷疤也無法抹去。
「但無論如何,我希望能通過法律獲為孩子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