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借住我老公婚前房,還偷偷裝修成婚房,老公賣了我媽急了
01
我叫 何琳,今年 34 歲,大學本科畢業,已婚,有一個 5 歲的兒子。和丈夫 陳斌 結婚七年,我們住在一個小城市,日子雖說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算安穩。
我在一家私企做文員,工資不高,一個月 六千出頭,但好在工作輕鬆,通勤時間短,能兼顧家庭。
丈夫在一家國企上班,收入比我高一些,月薪 一萬左右,加上年終獎,生活還算過得去。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婚後一起買的,一套 120 平的三居室,按揭貸款,每月要還 六千多,壓力不算小。

不過,這不是我們唯一的房子。在結婚前,陳斌就有一套 婚前房,那是一套 80 平的小兩居,當時他家裡幫襯了一部分,貸款是他 婚前還清的,所以產權證上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
結婚後我們搬到了新房,那套房子就一直空著,偶爾有親戚朋友來小住,但一直沒有正式出租。
我家裡只有我和我弟 何軍 兩個孩子。父親早年去世,母親 王玉蘭 一直住在老家 小縣城,靠著父親的撫恤金和一些積蓄過日子,日子還算過得去。

弟弟 比我小五歲,大學畢業後去了外地工作,去年因為公司倒閉,回到了老家。母親托我照顧他,看他暫時沒地方住,就讓他借住在陳斌的那套婚前房裡,想著等他找到工作穩定下來後再搬出去。
陳斌雖然有點不情願,但看在我和母親的面子上,沒說什麼,只是叮囑了一句:「讓他好好住著,別亂折騰。」當時我也只是隨口應了下來,沒想到,這竟成了我們夫妻矛盾的導火索……
02
我原本以為,弟弟只是暫住幾個月,等找到合適的工作後就會搬走。然而,事情的發展遠遠超出了我的預料。

起初,弟弟住進去後,還算規矩,每個月給一點水電費,雖然不多,但至少表示了態度。母親也時不時地打電話來叮囑我,說何軍現在剛回來,工作還沒穩定,讓我多照顧點,讓陳斌也別太計較。
我也理解母親的用心,畢竟我們是一家人,互相幫襯是應該的。只是,幾個月過去了,弟弟仍舊沒有找到正式工作,只是接一些零散的兼職,收入不穩定,搬出去的事更是一點提也不提。
真正的問題,是從他開始裝修房子那天開始的。

那天,我剛下班,接到母親的電話,她語氣興奮地說:「琳琳,你弟弟總算想通了,準備好好安定下來了。」
我一愣:「怎麼了?」
「他把房子收拾了一下,買了些家具,打算好好住下去。」母親語氣裡帶著幾分得意,「你也知道,他年紀不小了,該結婚了。他女朋友也願意跟他一起住在那裡,這樣多好啊。」
我心裡頓時咯噔一下:「媽,那是陳斌的房子,不是我們的。」
母親語氣一滯,然後不以為然地說:「你們不是還有新房嗎?那套房子一直空著也是空著,何軍住也一樣。」

我強忍著不悅,說:「可那是陳斌婚前買的房子,產權是他的,我們不能擅自做主。」
母親不耐煩地說:「一家人還分這麼清楚? 你嫁過去這麼多年,陳斌也該把你當自己人了吧?你弟住一住怎麼了?」
我心裡隱隱有些不安,趕緊給弟弟打了個電話,結果他支支吾吾地說他在忙,沒時間聊。我心裡有種不詳的預感,連忙下班後拉著陳斌一起去看看。
一進門,我和陳斌都愣住了。
原本簡單的房子,竟然被翻新了一遍,地板換成了木地板,牆壁重新粉刷,客廳里新添了一張大沙發,連臥室的床都是新的。最讓我驚訝的是,牆上還貼著喜字,桌上擺著喜糖,看樣子像是準備結婚的樣子!

陳斌的臉色立刻沉了下來:「何琳,這是怎麼回事?」
弟弟這時候才慢悠悠地從房間裡走出來,臉上有些不自在,但還是硬著頭皮說:「姐,反正你們也用不著這房子,我和我女朋友準備結婚,就想著把房子收拾一下。」
「誰讓你裝成婚房的?」 陳斌的語氣里已經帶著怒意。
弟弟顯然沒想到陳斌會這麼生氣,臉色有些難看:「姐夫,這房子你一直空著也是空著,我住著不行嗎?」
陳斌冷笑了一聲:「住可以,但你有沒有問過我的意見? 你現在倒好,直接把它裝成婚房,什麼意思?這房子是我婚前買的,產權是我的,你有問過我嗎?」
弟弟的臉色變得難看,嘴裡嘟囔著:「你們家有兩套房子,我才住這一套,怎麼就不行了?」
我心裡也有些不舒服,拉了拉陳斌的袖子,輕聲說:「算了,反正房子也空著……」
還沒等我說完,陳斌直接打斷了我:「何琳,你搞清楚,這是我的房子,不是你的,更不是你弟的! 你們一家人把我當什麼?」
氣氛頓時僵住了。弟弟的臉漲得通紅,母親這時候也趕了過來,看到我們在爭執,立刻護著弟弟:「何琳,陳斌,你們什麼意思?何軍是你弟,你們不幫他,還要把他趕出去?你這當姐的怎麼做的?」
陳斌冷笑了一聲:「他要住可以,但別想打這房子的主意!」
母親大怒:「你這人怎麼這麼小氣?結婚這麼多年了,這房子早就是你們夫妻共有的,你憑什麼說不行?」
「不好意思,我婚前買的,產權是我的。」 陳斌直接拿出手機,「既然你們這麼喜歡這房子,那我賣了好了。」
母親和弟弟的臉色瞬間變了。
「你敢!」母親氣得直發抖,「你要是賣了這房子,我跟你沒完!」
陳斌冷冷地說:「這是我的房子,我為什麼不敢?」
03
最終,陳斌真的把房子賣了。
他沒跟我商量,直接找了中介,幾天內就簽了合同。房子賣的錢,他一分沒留,直接用來提前還了一部分貸款。他的意思很明確:既然這房子讓我們家人有了不該有的想法,那就乾脆賣掉,省得後續麻煩。
母親知道後,直接在電話里大罵我,說我嫁出去就不管娘家人,胳膊肘往外拐,說我沒良心,不顧弟弟的死活。
我聽著母親的指責,心裡說不出的難受。
我不是不想幫弟弟,可這不是我的房子,我沒有權利做主。可母親根本不聽我的解釋,甚至直接放話:「你弟弟結婚,你要是不拿出五十萬,他這婚就別結了!」
我心裡一片苦澀。
這件事之後,我和母親的關係徹底僵了。弟弟的婚事最後還是辦了,不過是母親拿出了自己的積蓄幫他買了一套小公寓,雖然不大,但總算有了個落腳的地方。
這件事讓我徹底明白了一個道理:婚前財產歸個人,夫妻財產歸夫妻,娘家人不能隨便插手。
我不怪陳斌,他站在他的立場上,沒有做錯。但對我來說,我和娘家的關係,已經回不到從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