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18日訊)3名華裔男子,為了爭奪女友而聯手毆打另一名少年,今日在推事庭面控後認罪,各被判罰款1200令吉。
3名被告分別是現年22歲的黃永傑、21歲的黃家興,以及20歲的林松英(人名皆譯音),其中一人如今還是3名孩子的父親。
3人今日在峇株巴轄推事庭,被控於5年前即於2020年12月2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與另一名現仍在逃的男子,在峇株巴轄王國花園一家飲食店,蓄意致傷一名當時年齡為17歲的男子。

林松英(右起)、黃永傑和黃家興在庭上認罪後步出法庭。左2為陳松元。
3人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並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一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警方當時接到17歲傷者投報,他在飲食店突遭4名男子毆打及攻擊,造成其臉部、手和嘴巴受傷,之後到峇株巴轄中央醫院接受治療。
根據警方調查,3名被告當時是為了爭奪女友而起爭執,之後竟聯合動手毆打傷者。
3名被告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認罪,推事阿倫諾瓦判處3名被告每人罰款12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須以坐牢一個月代替,而3名被告最後都繳付了罰款。
此案主控官為此案主控官為法拉瓦希達副檢察司,以及費道爾斯羅斯蘭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陳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