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訊)據消息指出,涉案「憤怒男」為一名軍人!
芙蓉警區主任莫哈末哈達助理總監今日下午證實,涉及打傷女司機的35歲男子受召到警局時被扣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3條文(蓄意傷人)、427條文(蓄意破壞)調查此案。
他指出,這宗蓄意傷人案是於3月29日(周六)晚上10時15分,在芙蓉新那旺大道4處(靠近邁丁霸級超市)發生。

莫哈末哈達
他說,事發時,28歲的女司機開車離開超市,當她駛至事發地點,因為距離太近,來不及閃避之下不慎撞到7歲女童,當時與女童一起過馬路的還有34歲婦女(相信是女童母親)。
「被撞倒在地的女童因為擦傷,事後被送到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治療,警方針對女童被撞倒受傷,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第10項,展開調查。」
他說,女司機因為被嫌犯毆打,導致她的右邊肋部出現瘀傷和後腦勺腫脹。
他呼籲,目擊者如有進一步線索,可以聯繫查案官莫哈末凱魯警長:011-10843873,或前往附近警局協助調查。
社交媒體早前廣傳,1名「憤怒男」因不滿孩子被汽車碰撞,憤而衝上前拉開車門向女司機揮拳和怒踹其腹部,幸而最後被解圍路人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