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通過的民法修改案的時機太巧了。
S媽剛宣稱要替大S向汪小菲追回2.5億新台幣的欠款,裡面包括贍養費啥的,這規定就出台了。
這修改案明確規定,再婚後不得請求前次婚姻的贍養費。

之前汪小菲和大S因為離婚後的贍養費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大S再婚之後,汪小菲就拒絕再付贍養費,兩人還打官司維權。
現在有了這個規定,專家都說,就算大S離世後,S媽或者具俊曄想替大S申訴討回贍養費,成功的幾率也不大。
這對汪小菲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之前為了贍養費的事估計沒少頭疼,現在法律新規一出來,就像給這事定了調。

而且這規定還有其他條款,比如贍養義務人要是因為負擔贍養義務都沒法維持自己生活了,還能減輕或者免除義務。
這就更讓汪小菲在贍養費問題上有了底氣。

具俊曄的去留
再說說具俊曄住的那套豪宅。
2011年,汪小菲花3.6億台幣拿下這處豪宅,首付大概1.5億,產權登記在了大S名下。
不過汪小菲自己說實際支付了2.4億,大S也出了一部分錢。

具俊曄和大S結婚後,就一直住在這汪小菲出資買的豪宅里。
大S離世後,按道理具俊曄作為遺產繼承人,是有權繼續住裡面的,現在他還和韓國老友住在那。
但是這豪宅的房貸和費用問題就複雜了。

汪小菲之前爆料說這豪宅每月房貸100多萬,台媒分析具俊曄有房權繼承權,可這房貸不包括在內。
S家還想著讓汪小菲把全部房貸補上再進行財產分割,在官司沒結束前,汪小菲可能還得繼續還房貸。
還有水電費,汪小菲也曝過這豪宅一個月電費就得十來萬,大S去世後,也沒消息說具俊曄會承擔水電費,目前說不定還是汪小菲在付。

不過有了前面說的法律新規,情況可能會有變化。
如果汪小菲在贍養費官司上占了上風,在豪宅問題上他或許也能有更多話語權。
具俊曄繼續住在這豪宅里就變得不那麼理所當然了,說不定真的得考慮搬家。

畢竟汪小菲為這房子付出了這麼多,之前因為大S的緣故很多事都只能忍,現在大S不在了,新規也出來了,他有機會改變現狀。
按照台灣法律規定,遺產分配也是個關鍵問題。
要是大S的子女沒取得台籍,具俊曄能繼承高達四分之三的遺產,S媽繼承四分之一;

但從法律正常份額來看,律師說汪小菲依法可獲三分之一遺產,具俊曄也能分得同等份額。
這遺產分配可涉及到不少財產,除了豪宅,可能還有其他資產。
在撫養費方面,台媒爆料具俊曄可能會替大S繼續向汪小菲追討生活費。

因為大S之前的官司還在繼續,具俊曄有權向汪小菲要孩子撫養費。
不過結合前面的法律新規和汪小菲現在的處境,具俊曄追討撫養費也不一定能成功。
很多網友都關注著這件事,大家覺得具俊曄在大S離世後還能繼續住豪宅、可能分遺產還能索要撫養費,而汪小菲卻還要承擔房貸等費用,之前汪小菲過得挺憋屈的。

現在大家認為,在大S離世後的財產等問題處理上,汪小菲有機會扭轉之前的局面,具俊曄應該白住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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