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半夏
俗話說,人善被人欺,越是好說話的人,就越容易被婆家瞧不上。因為大家都認為她是包子,性子好,任何拿捏。
兄弟之間,相互聚聚,吃吃飯,這是加深感情的一種途徑。可是再是親密的兄弟,也不能天天到對方家裡蹭吃蹭喝,把對方的家,當成了自己的家。
如果兄弟不懂事,而父母又在其中插一腳,那麼兄弟遲早會反目成仇。到了那時,兄弟情面也就徹底撕破了臉皮。

1
羅夏是倒貼嫁給老公的,對於這一點,她一點也不否認。當初她和老公談戀愛,父母極力反對,認為對方的家境配不上自己的女兒。兩個人門不當戶不對,自己的女兒遲早會吃虧。
可羅夏那時視金錢如糞土,根本沒把父母的勸誡放在心上。相反父母越是反對,她就越是非老公不嫁。父母無可奈何,卻又心疼女兒,只好給她出首付買了一套婚房。
有了婚房,羅夏和老公順利結婚了。當時婆家除了象徵性給了一萬一的彩禮,其餘的什麼都沒有。羅夏雖然有些委屈,可在老公的多番保證下,羅夏還是相信了老公。

2
結婚後半年,羅夏懷孕了。她身體不好,懷孕三個月時,經常需要保胎。老公心疼她,就把老家父母接來照顧羅夏的日常飲食。
對於公婆的到來,羅夏心裡並不是特別高興。但想到公婆是老公的親生父母,又是來照顧自己的,她也只能硬著頭皮接受了和公婆同住的事實。
而自從那之後,公婆就再也沒提過要回老家。羅夏也不是忘恩負義的人,做不出過河拆橋的事情,只好對公婆賴在自己家養老,睜隻眼閉隻眼。

3
在兒子上幼兒園後,老家的小叔子和弟媳,也帶著孩子來到了城裡,說想在城裡找工作。老公費了很大勁,這才安頓好了小叔子一家人。
而小叔子自從來到城裡之後,婆婆每天就開始準時準點讓小叔子一家人來蹭飯。開始還只是晚上一頓,可漸漸地,婆婆連中餐,也給小叔子一家人安排好。
婆婆心疼小兒子,羅夏可以理解。可理解歸理解,羅夏卻是有苦難言。小叔子一家人天天來蹭飯,導致了生活成本增加,生活費不斷上升。

4
羅夏暗示過婆婆幾次,讓她不要老把小叔子一家人往家裡帶,她一個人也養不起。可婆婆卻覺得,羅夏小氣,不就是吃頓飯嗎,能花多少錢?婆婆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越來越變本加厲。
婆婆每天只買小叔子一家人愛吃的菜,對於羅夏和兒子的口味,她卻很少去顧及和考慮。反正在婆婆看來,羅夏愛吃就吃,不吃也不是她的錯。她已經盡心盡力伺候他們一家人了,羅夏還想怎麼樣?
羅夏見婆婆越來越過分,也沒有憤怒,反而把兩千生活費,改為了三千。她對婆婆說,從現在開始,我每月給你三千,你多買一些菜,因為我父母每天也要來家裡吃飯。

5
婆婆半信半疑接過羅夏給的三千塊錢,她以為羅夏是開玩笑的。畢竟羅夏父母經濟能力也不錯,怎麼也不可能會來女兒女婿家蹭飯占這點小便宜。
只是羅夏這次下定了決心要懲治婆婆和小叔子一番,羅夏父母每天也過來蹭飯兩頓。吃完飯之後,羅夏父母還悠哉站在客廳開電視,陪陪小外孫。
而婆婆一個人伺候一大家子人,心裡也有很大怨氣,她認為羅夏是故意為之,就是為了增加她的負擔。
她跟羅夏抱怨,羅夏笑著說,小叔子一家,不也是天天來蹭飯嗎?反正都做了一家人的飯菜,也不在乎多做她父母兩個人的飯菜。

6
婆婆苦笑不已,自認吃虧,誰讓她先把小兒子一家人往家裡帶。再過了半個月,婆婆實在吃不消了。她把羅夏給她的三千塊錢,原封不動還給羅夏並說道,我可不想再伺候一家人,以後我去小兒子家帶孩子,讓羅夏自己想辦法帶孩子。
婆婆把錢塞給了羅夏之後,就提著行李落荒而逃了,生怕晚了,羅夏就會拉著她不讓走。看著婆婆的逃走的背影,羅夏這才大大鬆了一口氣。
雖然她用了點小手段逼得婆婆離開,可她並不認為自己自私。畢竟她每月也才五千塊錢工資,還要養家養孩子,而小叔子一家人一分錢不出,全都指望著她來養。她可不願意幫著婆婆養小叔子一家人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