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生活在一個離異的家庭,爸爸和媽媽在我七歲的時候就離婚了,因為兩個人三觀不同,所以每次總是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吵起來,實在是沒法繼續下去了。
所以就和平離婚,也算是給兩個人以後都生活的空間,我呢也如願的判給了媽媽,父親把房子還有一些存款留給了我們母女兩,然後他自己出去打拚,從此以後,我就和父親幾乎斷了聯繫。就這樣,生活一天天的過去,媽媽也在我上初中的時候給了我找了一個繼父。

繼父對我挺好,就像親生閨女一樣照顧我,也不出所料,媽媽又給我生了一個妹妹,雖然我也很高興有了自己的親人,可是帶來的煩惱也是父母們都將寵愛給了妹妹,嘴上不說到心裡也很難過,因為大了有時候也想和媽媽聊會天,可是她總是沒時間,所以久而久之也就沒有了更多的話題,但讓人欣慰的是,妹妹和我的關係很好,每次總是把最好的都留給我。
我慢慢的不在家裡住了,搬去了學校,父母每星期給我定時打生活費,所以基本也不經常回家,因為回了家,看到的他們更像是一家人,而我是多餘的,時間久了就在自己的心裡有個防線了,不過這樣的生活也很安逸,以為一直會這樣過下去,可沒想到,母親因為疾病去世了,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幾乎是崩潰的,回到家之後,妹妹告訴我媽媽給了她五十萬,給了我一條圍巾,轉交給我,我在心裡冷笑了聲,沒想到,最後還是最愛的是妹妹。

事情辦完,我就收拾了東西搬了出去,妹妹雖然阻攔,可是奈何我態度堅決,因為不想在家待下去,轉眼就到了冬天,有些冷,然後就拿出了媽媽給的那條圍巾,打開後我變哭的不省人事,原來媽媽悄悄的給我在裡面塞了銀行卡,還有一封信,說是給我留了一百萬的錢,讓我自己日子好過點。
之所以沒有當面是因為怕繼父說,以後找我的事情,我看完之後才明白母親的良苦用心,回想以前的事情,我坐在床上哭的泣不成聲。你們說,我該不該回去還和妹妹他們一起生活呢?畢竟世上的親人已經不多了,難道不應該珍惜眼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