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是灰色的,沒有愉快的童年。因為我是一個女孩。因為重男輕女的原因,我沒有得到父母的愛。我的父母鐵了心要生兒子。我上幼兒園時,母親終於懷孕了,而且為我添了個弟弟。從弟弟出生開始,所有的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弟弟的。如果我敢跟他搶,父母就會罵我打我。無論弟弟做錯了什麼,我的父母都會慣著他。我跟弟弟的不公平常常讓我感到難過。

當我剛上初中時,父母就要我不要讀書了。我抗議過,但父母根本不讓我讀書。雖然我每次考試都是第一二名,親戚鄰居都稱讚我。但我無法得到父母的支持。他們說女孩讀書幹什麼。浪費家裡的錢,還不如早點出去打工賺錢。我哭了,沒辦法只好留在家裡幫忙干農活。

當我16時,媽媽讓我跟別人南下廣東打工,媽媽每個月都會打電話給我,她打電話並不是關心我,都是向我要錢。我每個月的工資也就2500元。每個月,母親都規定我寄兩千塊回家我覺得在外打工比在家裡更難。從我19歲開始。父母就開始關心起我的終身大事,他們只不過是想給我找個有錢人,然後多要一些禮金。

他們給找男朋友時,也不管人家是不是二婚或喪偶,就連殘疾人他們也同意。他們只要這個人有錢,他們就會同意把我嫁給他。最後,他們為我選擇了一個男人。我只知道對方有點錢,其它的我什麼也不知道,就連這個男人長什麼樣子我都不知道,跟這個男人結婚,我別無選擇,結婚後,才知道老公除了手有點殘疾,其他方面都很好,婆婆對我也特好。當我住在我丈夫的家裡時,我感受到了家的溫暖。
婚後的日子我過得幸福,婚後第二年,我為老公家生了個大胖小子。婆婆和我的丈夫對我更好了。孩子辦滿月酒時。我的父母也來了,但他們連個紅包都沒給。我結婚後,媽媽經常給我打電話,每次都是要錢。我心裡很難過,當年我結婚時,他們沒有給我一分錢。連嫁妝也沒有。現在還來要錢。
今年下半年,丈夫家的房子碰巧趕上徵收。我也根據人口分享了一份。在婆婆拿到拆遷錢後,準備給我600,000。婆婆說我沒有嫌棄她的兒子並嫁給他。如果沒有我,這個家庭也不會有現在這麼幸福。我不想要婆婆的錢。婆婆卻說錢我應該收下。讓我拿去做點生意。我聽了婆婆的話。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我的親生父母沒她對我這麼好,我想以後我一定要好好孝順她。
這筆錢我也不知怎麼處理。我沒想到父母會知道婆家徵收的消息。母親打電話給我,讓我給他們錢。對我說這是我最後一次要錢。以後不會再找我要錢了。我告訴媽媽我沒有錢,並對她說我受夠了,從我賺錢起,你每次打電話都是要錢,從來沒有關心過我...?當我婆婆回來時,她聽到我跟母親的爭吵。我掛了母親的電話,連忙找出銀行卡還給了婆婆。並告訴婆婆這筆錢還是放在你那裡。如果在我身上遲早會被我媽騙走的,我媽媽是個什麼樣的人,你也知道。婆婆嘆了口氣,接過了銀行卡,並說我先替你保管。你們覺得我做得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