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我們是老鄉,共同語言多,自然而然走到一起了。婚前婆婆說給我們買房子,沒想到我未婚先孕,婆婆說家裡沒錢了,買不起房子,只給了三萬塊彩禮。
我也沒計較什麼,生下孩子半年後,我和老公外出打工,兩個人加起來工資有一萬塊,我們想攢攢錢買套房子。老公哥哥要買車跟我們借五萬塊,大哥說一年後還我們,等到我們去要這個錢的時候,他卻不認帳了。

大嫂生的是男孩,婆婆寶貝的不得了,出錢出力照顧。我家是女孩,婆婆看都沒看一眼,這些年都是我媽在帶孩子,我逢年過節給娘家送點東西回去,婆婆還說我吃裡扒外。
前陣子婆家的老房子拆遷,人家給了三十萬賠償款,這些錢婆婆都給了大哥,我和婆婆理論的時候,她說我們在外面賺錢多,大哥在家裡不容易,以後養兒子花錢多。

還說以後老了病了不用我們管,反正大兒子很孝順。我也沒計較了,婆婆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吧。
大哥用這些錢很快買了套新房子,找了個好日子擺酒慶祝。我和老公商量下給大哥包了600塊紅包帶去。
一家人吃飯的時候,小侄子突然站起來對婆婆說:奶奶,我媽說你以後要去妹妹(我女兒)家住,以後還給我做好吃的排骨和雞腿嗎,我會想你的。

婆婆不是說好在大哥家住的嗎,怎麼又要到我們家?婆婆說想我女兒了,以後要幫我帶孩子,就住我們家了。我對婆婆說:媽,您不是說把錢都給大哥,以後養老跟我們無關嗎?
婆婆理直氣壯的說,給她養老是應該的,大嫂也在旁邊說:弟妹,你們兩個賺錢多,媽跟著你們多享福啊。
老公在一旁嚇得不敢吱聲,我直接把桌子掀翻了走人,以後都不想回來了。大家說,這事我做的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