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姐55歲了,身體還可以,要說看孩子當然能看,可是李大姐不願意了。
李大姐覺得自己和陳大哥結婚這麼多年,自己就是個老媽子,照顧小的照顧老的,辛苦了15年,可是自己沒得到一點好。
最讓她覺得遺憾的就是沒供女兒上大學,讓女兒早早下來工作,因為沒有學歷,只能幹出力的活兒,後來女兒自己去學了美容美髮,總算有了一門技術。
她後悔如果自己不再婚,努力工作,即使再難,她也會供女兒上大學的。
李大姐跟陳大哥說自己不想給兒子看孩子,陳大哥一聽就火了:「連個孩子都不能看,你在這個家有什麼用,不看孩子,就給我滾。」
只是陳大哥沒想到,李大姐真的想走了,她提出離婚,陳大哥馬上就同意了,他以為李大姐沒有錢,離婚了,很快就會回來的。
但李大姐在女兒家附近租了房子住下了,她和女兒的婆婆分工照顧女兒的孩子,女兒自己開了理髮店,天天挺忙的。
李大姐不看孩子的時候,就到附近超市裡去打工,每個月能掙個1800元,女兒跟她說:「媽媽,我好好乾,你不用擔心以後,一切都有我呢。」
只是李大姐離婚後,陳大哥家附近的鄰居,還有一些遠親,都指責李大姐忘恩負義,說她:「女兒小時候,跟人結婚,讓人幫著養孩子,孩子大了,用不著了,就離婚走了,太沒有良心。」
聽了這樣的話,李大姐苦澀地說:「我的苦,你們不懂。」
結語

「清官難斷家務事。」
莫問人間,是非短長,別人家的事,你永遠不懂,可有人就喜歡對別人家的事特別關心,然後用所謂的仁義來進行道德綁架。
很多時候道德源於同情,可是作為一個旁觀者,對別人的家事不能感同身受,也就不能成為一個公正的旁觀者,所以同情只能存在事情表面,往往做不出最客觀的評價,沒有明白其中內情,就人云亦云,殊不知有些流言像一把刀子,讓受了委屈的人更委屈。
再婚是為了生活得更好,如果婚姻成為了不快樂的源泉,那麼放棄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即使再婚,也要把感情放在首位,不應該是不得已而為之,它應該是水到渠成的,婚姻是平等,互相關心和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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